妊娠期急性腎衰竭
在產婦死亡的原因中,有一部分是妊娠期急性腎功能衰竭。在妊娠初3個月和末3個月容易發(fā)病,一般認為妊娠10一12周,后期34—40周,為患病高峰期,多因墮胎、妊娠高血壓、先兆子癇、子癇等引起。有的因為胎盤早剝、羊水栓塞、大出血引起。
妊娠期內水腫、高血壓和蛋白尿,是三個危險信號,三者俱備則更危險。一旦水腫、高血壓及尿蛋白日益加重,繼而出現(xiàn)少尿、腎功能減退、酸中毒等,說明已經形成急性腎功能衰竭。除藥物治療外,有時要進行透析治療,以挽救病人生命。如果尿量持續(xù)減少,則預后非常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