妊娠期常因一些合并癥而必須用藥治療,只要做到合理用藥,能夠防止胎兒受母體疾病的影響。
如有人觀察患重癥結核的孕婦,用異煙肼、鏈霉素和對氨基水楊酸鈉治療后,可使新生兒營養(yǎng)不良的發(fā)生率比對照組下降一半,死產也有減少;患缺鐵性貧血或糖尿病的孕婦,分別應用鐵劑和胰島素治療,能減少胎兒和新生兒的病死率;
奎寧雖可引起流產、早產,但是當孕婦患瘧疾須用此藥時,用藥后有時還可減少因瘧疾引起的流產或死胎。
鑒于許多藥物可以自由地通過胎盤,所以孕期用藥應注意以下幾點:
1) 沒有一種藥物對胎兒的發(fā)育是絕對安全的。
2) 只有藥物對母親的益處多于對胎兒的危險時才考慮在孕期用藥,若有可能,在懷孕的前三個月應避免用任何藥物。
3) 藥物對胎兒的作用可能與預期發(fā)生在母親身上的藥理作用不同,如反應停曾作為抗早孕反應藥,但可引起胎兒多肢體畸形。
4) 某些藥物可能對胎兒有遲發(fā)的不良反應,如己烯雌酚可致陰道癌、泌尿生殖系統(tǒng)異常,大劑量應用時,可降低雌性后代的繁殖力。
5) 孕期藥物代謝比非孕期明顯減慢。
6) 致畸藥如細胞毒性藥物,只能給予那些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齡婦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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