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一種飲水,炮制方法不同,功效各異。如大黃生用峻瀉直達下焦,而蒸炙為熟大黃,瀉下作用明顯減弱,適用于老人、小兒便秘;
炒成大黃炭,不但沒有瀉下作用,反而有止血、止瀉及收斂作用。又如生麻黃解表,麻黃止咳平喘,等等。
藥物不能互相代替
同一類藥,藥性有別,也不能互相代替作用。如川貝母和浙貝母,同為貝母類,但川貝母偏重于治陰虛肺燥的虛證咳嗽,而浙貝母側重于治外感及內(nèi)熱咳嗽,還可以解一切瘡瘍腫毒。又如茯苓和豬苓、胡黃連和黃連等。
同一植物的藥材生長期和采摘期不同,或生長部位不同,功效也各異。比如枳實和枳殼,同為蕓科植物酸橙的果實,而枳實為干燥的幼果,枳殼為成熟的果實,同為行氣藥,但藥力不同。
又如柏子仁和側柏葉、蘇梗和蘇葉等均不能互相代替。
有些藥名相近,但不屬于同一類藥物。例如桑螵蛸和海螵蛸,桑螵蛸為螳螂科昆蟲刀螂的卵鞘,具有補腎、固精的功效;
而海螵蛸為烏賊科動物烏賊的內(nèi)殼,具有除濕制酸、止血斂瘡的功效。如北柴胡和銀柴胡、山茱萸和吳茱萸、百合和百部等,都不能互相代替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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